本报讯(廖桂金 周赞马 林缃蓝)法庭,是情与法冲突的战场。其实,“我们法官自己也经常陷于情与法的交叉路口徘徊不定。”昨天,市中级法院民一庭的代表柯雅玲在报告会上说。
比如在一起离婚案件中,有一名男子把“第三者”带上法庭作证,以求结束婚姻。毋庸置疑,这名男子与妻子的感情确已破裂,但是如果法院支持了他,又无异于支持公然挑衅伦理。
如何想办法,排除冲突,争取最佳结果?到厦门市法院先进事迹报告会上,去听听全市最优秀的法官是怎么说,又怎么做的。
不是伤的“伤” 法官能治
一年前的一个早晨,一位90多岁的老人颤巍巍地走进了大同法庭。他要告老亲家,告他用收音机电波“电伤”了他的小腿,害得他几天来腿脚活动不便。
“收音机电波还会电人?”全省优秀法官、大同法庭的负责人刘辉煌也糊涂了,不过他还是先接下了“案子”,记下老人的住址,安慰了老人一番后,雇了一辆三轮车将他送回了家。
据了解,老人患有轻微的老年痴呆症。如果按司法程序,法庭本可以不“理”这个案件。但刘辉煌不但“理”了,还主动上门去“了”。
他来到老人所在的大同街道顶溪村,详细了解案情。原来,老人几天前去串门,老亲家开了收音机给他解闷。老人被节目吸引听得如痴如醉,忘了时间。当他想起该回家的时候,一站起身,却感觉双脚麻木、站立不稳。
老人认为老亲家心怀不轨,故意用收音机电波“电伤”了他。其实,一般人都知道,这只是久坐后造成的暂时性生理缺血现象。
刘辉煌明白,给一个90多岁的高龄老人解释生理概念,他未必能听得进去。于是,刘辉煌请来老人信赖的村干部,耐心地向老人解释收音机电波不可能伤人,并请来老亲家当场试验。老人的心理暗示很快就解除了,“电伤”的腿随即活动自如。
千里求证忍饥挨饿 帮孩子减刑
在审理马×材等9人抢劫案中,认真的黄明辉发现马×材的年龄认定存在疑问,凭着十几年的刑事审判经验,黄明辉认为马×材确实有可能不是一个成年人。
随后的骨龄鉴定也不能判定马×材的准确年龄。为了查明真相,黄明辉决定西进青海调查。
其实,这时他有很多理由无需如此“吹毛求疵”: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提供的证据说明马×材已经成年了,公诉机关也觉得证据已经非常充分;而这时是法院年底清案的最繁忙时刻,一堆案件等着黄明辉下结论;还有,这时青海已经进入隆冬,气温零下十几度。
何况,马×材是一个涉嫌抢劫重罪的犯罪分子,他的亲属远在西北农村,法院按照既有的证据下判,他那些法盲兼文盲的家属也不会有意见。
但是,一天凌晨5时不到,黄明辉和另一个同事就出发赶赴西宁,然后马不停蹄地冒着从未经历过的严寒,走到马×材所在的回民乡村,走访村民、调查取证。调查完毕,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,肚子发出最强烈的抗议,黄明辉和另一个同事才发现他们还没吃饭呢!
调查结果,马×材确实不满18岁。马×材获得减轻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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